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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邊的朋友都到了適婚年齡,在交往時一切都很好,但論及婚嫁或婚後,一一浮上的現實問題把感情都磨淡了。在朋友閒聊中,我們歸納出幾個常見的陷井黑洞:
 
陷井一 不夠錢  先住家裡 再去買房
過來人說法:這點尤其要把”生小孩”這因素放進去,因為生小孩之後會”更沒錢”,總之要有以後是要搬出去的共識,保有各自生活空間是一種美感。
 
陷井二 不夠錢 所以男生出錢付房貸/頭期款,女生出錢付家用/裝璜,但房子卻是男的名字
過來人說法:只要有出錢就要有名字出現, 切記,不要忘記變相支出,像是水電瓦斯之類的,千萬不要中了”我付房貸,你付水電瓦斯”這種伎倆。
 
陷井三 男生家每週都會回阿公家,他姑姑也每週回家,卻說出 "不希望結婚後太常回家"的話
過來人說法:切記換了位置就換了腦袋 你不爭取 就沒有公平  這一定要把立場表達清楚,而且不要養成”陪著招呼親戚”的習慣,不然以後會累死,露個臉就要撤退。
 
陷井四 結婚後 第一是兩個人的家 然後是夫家然後我娘家
過來人說法:各自管好各個的家,真的,這很重要,現在都民國100年了,不是民國元年,夫家跟娘家一樣重要。
 
我向來不是勸婚派,套一句,鐵一真言,結婚要有比其他選項更好,才來結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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